IRRC No. 867

编者按: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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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对于罗马时代的奴隶而言,酷刑是法庭上的惯例。只有从酷刑中得到的奴隶供述方被认可,因为人们不相信他们会主动说实话。在中世纪及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由宗教法庭实施的酷刑臭名昭著,甚至到18世纪,让毫无还手之力的人遭受极度痛苦还是在司法质询或审判时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口中获得证词或供述的合法手段。人们对此并无质疑,他们通常会想当然地认为无辜的人是不会受到起诉的,而且凡是出现在酷刑室的人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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